一、贷款对象:
达州市及所辖各县(市)区主城区范围内下列工作人员:
在编国家公职人员;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、银行、邮政、通讯、电力、烟草、公立学校、公立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员工。
依法履行国有资产保值、增值作业,管理和使用共有财产的国有(集体)企业工作人员。
具有律师、审计师、评估师、造价师等资格并从事该类工作的非公职人员。
二、贷款条件:
有稳定的收入来源;
信用记录良好,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借款人须提供一名符合“贷款对象”要求条件的担保人(可为借款人家属);
贷款期限+借款人年龄:≤60年。
三、贷款金额、期限、还款方式及利率:
贷款金额:原则上不超过实际年收入的2—5倍,且单笔最高不超过50万元
贷款期限:最长36个月
还款方式及利率:实行按月付息、分期还款,月固定利率12.5%。